SuperC-Touch 第二件先進內嵌式觸控結構專利開使銷售
台灣證書號 M441878 (新型)
名稱: 內嵌式觸控顯示面板結構
售價: 1,500,000. USD
說明:
將TFT LCD上層的彩色濾光玻璃上的BM層做成導體,,可用複合結構或直接使用金屬做成的BM,將其圖案化做成點自電容的結構,不用增加光罩就可完成,與SuperC-Touch的前一篇M445719專利,目的相同但做法不同。
使用點自電容結構,將金屬線作成Touch Sensor隱藏在 LCD color filter的BM下面,應該不外乎上述的兩種方法,由於沒有使用ITO所以光學特性最好,良率高,容易重工 (Rework) 因此貼合問題最小,成本最低。
用在4.3”的手機可以Cost down 3~10美元。
用在 7”的平板可以Cost down 5~10美元。
用在10”的平板可以Cost down 10~15美元。
用在13”的觸控面板 Cost down 20美元。
保守估計以拿下10%的市場佔有率,就可以創造超過30億(美元/年)的利潤空間。
本案另外還有申請美國US,大陸CN,韓國KR,歐盟EU,地區的發明專利,未來獲證後會以美國(US) 3M USD,大陸(CN) 1.5M USD,韓國 (KR) 1.5M USD,歐盟(EU) 1.5M USD的金額來銷售,歡迎預約訂購。
在彩色濾光玻璃的BM層下方看不見的區域用金屬線來做觸控Sensor,在觸控結構上可分為兩大類,使用互電容技術如Apple Us 8,243,027 與 Samsung TW201217863的專利申請都有提到將LCD的Vcom層圖案化做為Tx,將金屬線作成Touch Sensor隱藏在 LCD color filter的BM下面當Rx,Apple與Samsung說的方法完成相同,看來沒有太多的迴避設計的空間,SuperC-Touch 採用點自電容的結構,將金屬線作成Touch Sensor隱藏在 LCD color filter的BM下面,所能想出的方法也不外乎目前提出的兩個專利,看來也沒太多的迴避設計的空間,所以重要性不比Apple與Samsung的專利提案低。
SuperC-Touch首開觸控專利訂價買賣的商業模式,得到許多先進的熱情鼓勵與回應,並提出問題與建議,經過一番整理與歸納後提供給大家做參考。
1. 是否有配合的IC厂家和TP制造厂家? 是否有样品?
Ans:目前還沒有觸控IC廠商來洽詢授權,也還沒有樣品。
2. 請問貴專利可實施的可能性
Ans:從Apple與Samsung的專利申請內容來看,兩大主力廠商都認同將金屬Sensor做在BM的下面是確實可行。
3. 可否使用在IPS,FFS的面板
Ans:與台灣的面板廠商討論後認為BM下的金屬線會對顯示造成影響,我的看法是要實驗過後才能確定,不然只是推論。
4. 在color filter層的sensor線要如何接到觸控IC
Ans:可參考友達的I380072號專利有很詳細的說明。
5. 做在BM的下方Sensor與 Vcom層會非常接近,而金屬線的面積很小,對觸控IC的挑戰很大,有那家的觸控IC可以使用
Ans:到目前為止還看不出有那家的觸控IC可以使用,不過SuperC-Touch已完成實驗,證明用自行開發的”微擾共振”的觸控IC技術確實可行。
6. 請問貴司有申請新型技術報告書嗎?
Ans: 請參考下列的檔案
7. 該件專利佈局狀況?
Ans: M445719有 TW獲證,CN,US,KR申請中
M441878有 TW獲證,CN,US,KR,EU申請中
8. 為何未申請發明專利呢?
Ans:因為新型專利比發明專利來的有用,相信許多人對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之間的差別,觀念上很模糊,利用此機會為大家做個介紹。
a. 權利時間不同,新型10年,發明20年,由申請日起算,權利開始的時間由核准日期開始,新型審查時間通常少於6個月,發明的審查通常大於3年,在審查時間的很難提供專利保障,以現在的產品生命期來看,新型專利要比發明專利在時效性上要有用的多,有許多的發明專利審了7~8年才拿到,產品有可能在市場上都下架了。
b. 審查的內容不同,新型只審查是否有前案,不審新穎性與進步性,發明要審查是否有前案加上新穎性與進步性,三者都符合才會核准,所以要主張專利無效時,新型專利比發明專利不易被推翻,原因為新型只有找到前案才能推翻,發明除了找到前案外還可用其不俱有新穎性與進步性來推翻。
c. 大部份的項目可以申請發明專利,新型專利則有相當限制。
d. 權利的使用上兩者都相同,沒有好壞強弱之分。
如果各位先進還有更進一步的問題需要討論歡迎將問題mail給我,SuperC-Touch將竭盡所能為大家提供答案,謝謝。
SuperC-Touch 李祥宇敬上
email: superctouch@yahoo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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